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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今報·猛犸新聞首席記者 夏萍
近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共同制定《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辦法明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職責范圍內涉及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無物業管理、沒有行業主管部門或實施自行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區、樓院、城中村等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地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總責;建設(權屬)單位對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主體責任,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施工單位對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直接責任,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辦法要求,地下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第一時間組織救援,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地下有限空間管理責任的主管部門報告。負有地下有限空間管理責任的部門或屬地政府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監管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